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升建设成效。4月7日,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受邀与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等单位共同参加了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开工仪式。


开工仪式上,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高耀斌同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建设单位等工作人员召开了现场会议,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督。一是项目选址。保证科学合理选址,因地制宜规划,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项目建设单位资质。确保项目所涉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项目要求,从源头上保证项目实施质量;三是建筑材料、配套设施建设等。前移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关口,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长久发挥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耕地保护、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群众看得见效益、摸得着实惠的民生工程。下一步,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持续跟踪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切实提高检察履职质效,为助力兴和县农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