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深化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检察工作实现稳中有进。
一、政治统领业务取得新成效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时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灵魂和指引,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重要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政府、政法委报告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12件次。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完善机关党的建设。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创新、改进思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我院总结形成的“12345”党建工作法,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完善检察机关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检察人员政治轮训班、专题读书班、理论研讨会等,先后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全面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加强机关党的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落实检察人员谈心谈话制度。
二、服务保障大局展现新担当
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维护平安兴和建设。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不捕17件22人、不诉17件38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90件14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79.35 %。注重从“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全年召开听证会14次,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次。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重要载体,根据其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1件;积极开展涉企案件“两项监督”专项行动,经排查未发现监督线索,组织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深入企业宣传法律相关知识,开展法治宣传3次,为企业排忧解难,引导企业合法经营。
三、法律监督质效实现新提升
“四大检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也是检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的业务“基本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办案程序更加规范、效率更加及时、结果更加精准、效果更加优良,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全面强化刑事检察。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其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 9件。侦查活动监督中纠正漏诉6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6件(次)。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件87人,批准逮捕66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31件194人,提起公诉106件152人,改变管辖1件1人。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看守所在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中执法不规范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针对法院在财产刑执行等工作中不规范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不规范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均回复纠正。今年积极配合上级院开展看守所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1次。
切实加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和审判违法行为的监督,聚焦数字赋能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效。受理审查民事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其中民事裁判结果监督1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5件,民事执行监督2件。
有序推进行政检察。受理审查行政监督案件36件,向人民法院和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件(次)其中行政执行监督2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1件,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社会治理类监督案件2件,各单位均已回复并采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0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我院与集宁区检察院创建跨行政区域反向衔接工作机制,促进解决跨区域“不刑不罚”,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持续发力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共受理28件,立案审查25件,不立案2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次),磋商3件,回复20件,另1件因客观原因中止审查。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积极响应“长城保护”专项行动,会同山西省、河北省等三省七地检察机关出台了《关于建立跨区域长城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凝聚长城保护检察合力。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线索移送,成功办理2起涉及窨井盖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为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四、人民至上理念拓展新广度
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做到热情文明接访,接待群众来访21件次,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做到件件有回复,扎实做好涉检信访排查调处工作,检察长带头接访、包案、办访,全力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不断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将数字检察建设与国家司法救助业务工作全面融合。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市成功办理了首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排查智能化、精细化、高效化,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7万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数量、救助人员数量同比上升33%、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金额同比上升40%,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守护祖国花朵。立足检察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立健全“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办理未检审查逮捕案件7件11人,一审公诉案件11件20人,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件1人,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2件3人。举办检察开放日2次,法治进校园活动14次,覆盖师生2千余人,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到中小学进行授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与团委、妇联、教体、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协作,利用我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学生提供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实践教育,共邀请各中小学师生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0余次,受众达6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成效,切实提高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治意识。
五、锻造检察铁军夯实新队伍
开展交流协作,提升履职素能。依托开展京蒙检察协作,与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进行结对共建,签订了《协同高质量发展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并派遣3名检察人员赴延庆区检察院开展“沉浸式”学习锻炼,开拓了工作视野,丰富了实践经验,并于学习回来后向全体检察人员作汇报交流,加快了青年检察人员成长步伐。
强化检务公开,加强外部监督。把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作为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和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举措,主动登门走访座谈,及时通报工作情况、邀请视察工作,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会21人次。积极开展“检护诚信”专项行动,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62次,开展监督活动62次,安排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阅卷56件次。发表原创或转发官方微信290条、官方微博312条、官方头条375条。
强化反腐倡廉,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坚持刀刃向内,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自身顽瘴痼疾。落实党内政治督察要求,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对县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常态化推动“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工作日和节假日期间检务督察,以“零容忍”态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
各位代表,兴和县检察工作这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上还需走深走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监督能力、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检察服务保障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四是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不够。缺乏专业的信息技术人才,成果转化率偏低。五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有待深化落实。
202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5年,兴和县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法律监督,深刻把握“三个善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努力完成好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深入实施“六大工程”,围绕兴和县“两园两区”战略部署,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以主动担当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奋进“新蓝图”。找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检察工作着力点,精准主动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质生产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二是立足法治“新起点”。统筹推进各项检察职能协同高效运行,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刻领悟“三个善于”理论内涵,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紧扣中心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回应群众关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权威。
三是实现检察“新发展”。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抓实“党建红+业务蓝”深度融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落实法治建设,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持续正风肃纪,切实把作风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发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真正看到检察工作在新发展阶段距离党和人民新要求的差距。
四是回应人民“新期待”。在司法为民上彰显更强司法活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盯紧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好群众身边发生的案件。持续开展“检护民生”、“检护诚信”专项行动,让公平正义被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
五是打造法律监督“新格局”。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一张网”检察信息化架构,推进检察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有效发挥成熟数据模型作用。实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共赢理念,凝聚社会治理共识,真正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新的一年,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队伍建设中,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