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依托,将食品安全领域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6月18日上午,检察人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特殊场所经营,为老人、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就餐环境。重点针对养老机构、小饭桌、社区食堂等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围绕资质问题、食品采购渠道、储存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细致检查,发现部分小饭桌、社区食堂存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全、验收标准不严格、未按规定留存食品留样等问题,对此我院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建立“一老一小”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兴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部门联动”模式,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上半年集中针对饮用水、美容机构等开展法律监督,共计制发检察建议4件,涉及县域内17家经营单位共计109台售水机,29家医疗机构、18家生活美容场所,精准破解食品安全领域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深化落实食药安全问题整治长效机制,以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福祉,为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