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与合力,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9月22日上午,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环保局、水利局、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来我院参观座谈。

受邀代表参观了未检青少年法治基地、院党建活动阵地、12309检察服务大厅等区域,在参观和互动中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随后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副检察长丁慧迪向关心和支持检察机关工作的与会代表们表示热烈欢迎,并就我院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具体做法、以及各部门职能划分做了详细介绍。与会代表们对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围绕如何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健全沟通协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检察机关和与会代表们在守护公益、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上形成了以下三点共识: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需要各级行政机关、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今后要注重建立健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打造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共同体”。以“我管”促“都管”,不断深化综合治理,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对典型案件、精品案件宣传来扩大公益诉讼的影响力,用一个个群众身边的鲜活案例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将环境保护的宣传延伸至基层一线、群众身边,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三是拓宽案源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提升办案质效。各位代表充分发挥“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监督员”的作用,为检察机关助力,通过凝聚多方公益保护力量,共同为本区域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