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检察院“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专项活动,以及《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方案》,9月13日上午,兴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大同夭乡党委、政府在大同夭乡银子河村委会开展主题为“严厉打击河道采砂毁林毁草违法行为”宣传活动。

检察人员用通俗易懂言语宣讲河湖保护和草原林地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并向银子河村群众发放了公益诉讼宣传手册100余份、宣传手提袋100余份把、各类河湖林地草原法律法规宣传单300余份,切实提高银子河流域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带动群众共同参与河湖保护,建设美丽乡村。
生态兴则文明兴,高质量发展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优良生态环境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河道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定期进行河湖保护宣传,开展河道巡查,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推动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生态河流,共同守护河道环境和行洪安全,为兴和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