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永裕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永裕(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永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永裕利用担任厦门市翔安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用地申请、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人民检察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地址:                   邮政编码: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